20140831獻上最棒的祭品
住在台北市區騎腳踏車是很方便的交通工具之一,若是要到比較遠的地方去

住在台北市區騎腳踏車是很方便的交通工具之一,若是要到比較遠的地方去探訪兄姊或是處理事情,也有很多機會可以坐公車或是捷運。若是遇到交通壅雍塞的上下班時段,要抵達的目的剛好在捷運附近,選擇坐捷運是很好的方式之一。捷運車廂上會撥放四種語言,提醒搭乘的旅客注意事項以及到達哪一個車站,乘客也可以學學途中經過的車站站名,他們的其他發音。我的老家三重也有一個捷運站叫做三重站,當地人習慣稱三重為三重埔(Saⁿ- têng- po͘)。「埔」是河床新生地,三重埔是根據新生地的第三段而得名,依序算上去還有常耳聞的二重埔,至於第一段最早形成的河埔還在不在?位置仍然存在,不過名字已經不一樣了,捷運新莊線有一站叫頭前庄站,早期稱之為頭重埔。照時間推算,三重埔是臺北盆地最年輕的地方,日治時期她被規劃為洪氾區,不建設堤防,簡單說就是當颱風季山洪暴發淹大水的時候就任憑她去淹吧!好保障台北都會區的安全。我還記得大約2年前這段路線剛開通沒多久時,我曾和我家傳道娘坐捷運去三重過,那時到站時我聽到車廂廣播差點認不出來我們到底在哪裡,捷運車廂的廣播將「三重站」同樣按照字面的念法直接翻成(Sam- tiong- tsām),我小時候雖然也聽過有人將三重市念成(Sam- tiong- chhī),不過還是聽到三重埔會比較有親切感,站名維持原狀,起碼車廂廣播用台語報站名時可以將三重站念成三重埔站,不曉得現在是不是有改過來了?除了這一個車站的站名之外,捷運其中一條新莊線有一站叫做「行天宮」,按照一般台灣社會大眾習慣的唸法,「行天宮」台語應該唸成「恩主公廟」(Un-tsú-kong biō),但是捷運的廣播卻按照「行天宮」字面的念法直接翻成(Hêng-thian- kong),這個名字被念成這樣子聽了真覺得有點不對勁。

國曆八月25日,宗教界有一條大消息,行天宮決定在國曆八月26日,也就是農曆八月2日這天開始,廟埕不再設置大香爐和供桌,廟方鼓勵信眾心誠則香,不用再準備供品供奉神明。恩主公是奉祀關公為主神,在大台北地區是香火鼎盛的廟宇之一,以前小時候全家尚未信主時,媽媽時常帶著我和妹妹到恩主公拜拜。在我小時候的印象中去到恩主公拜拜都沒有在燒金紙。我當年因為年紀還小,拜拜的重點除了看香爐冉冉上升的煙之外,還會將重點放在拜完後可以吃到的米糕。米糕是甜的,它的形狀像一座白色小山,一個大人的巴掌大小,頂端擺著一顆剝好的龍眼乾,上面蓋著一張印有一雙龍鳳互相追逐圖案的塑膠紙。行天宮這個消息一公布,據報導說米糕賣到缺貨,信眾趕在有供桌可以拜供物和有香爐可以燒香的最後一天到廟裡進香。減少空氣汙染是一件大家都樂見的好消息,趁這個機會讓我們去思考自己到底在敬拜甚麼,如何敬拜,這會是我們傳福音的好機會之一。

首先,我們要知道敬拜的對象是誰?是歷史人物或是有特殊事蹟甚至是虛構的人物、是獨一無二的創造主、是道成肉身的耶穌,還是都不是?我承認這必須帶有強烈的主觀經驗,有的人甚至含有些許的神秘經歷,並非完全用理性與邏輯可以推論出來的。接著,從不再擺放的供桌來看,廟方鼓勵不備供品給神明是一件大家都樂見的好消息,避免供品沒帶走而造成浪費。試想,民間信仰的信眾如何看待拿供品給神明這件事?那麼,基督徒該如何看待我們聖經所說的獻祭呢?這兩者之間是「同款就無同師傅」。聖經利未記有寫到五種祭,保羅在羅馬書有提到挽回祭,基督徒認為舊約所說的獻祭在耶穌身上已經完全成就了。挽回祭是一個從上帝的角度來看的字眼,藉著基督,我們與上帝破裂的關係得以和解,他的聖潔因基督的死得以維護及成全。挽回祭(Propitiation)是基督的死完全滿足了上帝對罪人的全部公義要求,透過耶穌基督的工作,上帝公義的標準得以完全被滿足。挽回祭消除了上帝公義的憤怒,他的憤怒是因為人的罪,但祂又要將人從罪中拯救出來,基督的死除去了上帝的憤怒,他的奉獻滿足了上帝公義與聖潔的要求。挽回祭是上帝差遣耶穌基督提供了罪的解決方法1。「挽回」的焦點為上帝的憤怒,經由十字架得到安撫2。

保羅在羅馬書曾提及在舊約中上帝寬恕人的罪,當時上帝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但當時人沒有受到刑罰,會令人不解上帝是否公義,上帝不是不以有罪的為無罪,怎麼可以不用懲罰人就赦免人的罪呢?和好之前必須滿足上帝的義怒才對。今時,上帝差派基督做挽回祭為我們的罪而死,受懲罰,「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挽回祭也稱作贖罪祭,是承受上帝義怒的祭,讓上帝息怒好恩待我們的祭3。

非基督宗教獻祭的企圖之一是用人類自己的作為希望能平息上帝的怒氣,補償自己的罪過,但是基督宗教的獻祭是上帝的美意,是上帝親自向人類提供一個方法,使祂能夠向有罪的人施與恩典,上帝的愛是贖罪的根源,基督為我們死是因為上帝愛我們,並非上帝因為基督為我們死了才愛我們。上帝先愛我們是原因,不是結果,「不是我們愛神,而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這就是愛4。」(約壹4:10) 基督將自己獻上為祭並且死在十字架上,並不是要獲取上帝的愛,而是表現出上帝的愛,我們要著重贖罪之工是上帝親自完成的,上帝親自進入世界,祂因著愛,將基督賜給人們,使我們得救,使我們知道自己不能自救,唯有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得救。獻祭的目的、誰提供獻祭的方法,以及神聖他者與人類之間的主動和被動性,這些觀念都有很大的差異!我們可以藉由這件新聞,再次去思考我們跟上帝之間的關係,耶穌所成就的贖罪功效,以及我們將自己獻上當成活祭,成為一個活出擁有基督樣式的器皿來,讓人們看見我們的時候,就看見基督,就看見上帝所要顯明的心意。

註腳:

殷保羅 (Paul P. Enns),《慕迪神學手冊》(The Moody Handbook of Theology), 314-5。

2 斯托得(John R. W. Stott),《當代基督十架》(The Cross of Christ),劉良淑譯。(台北:校園,1990),237。

3 韋恩‧格魯登 (Wayne Grudem),《聖經教義與實踐 卷二》(Bible Doctrine Volume II),麥陳惠惠,黃婉儀譯,(香港:學生福音團契,2002),474。

4 斯托得(John R. W. Stott),《當代基督十架》(The Cross of Christ),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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