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4「取捨」之間
「取捨」之間漢語的詞很有意思,兩個相反的字竟然可以組合在一起成為一

「取捨」之間

漢語的詞很有意思,兩個相反的字竟然可以組合在一起成為一個詞。漢語構詞法之中,「詞」是具有意義並且可以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若是單音節稱為單純詞,若是由兩個音節以上組成的詞,則稱為合成詞。合成詞當中又有一種類型,它的詞是由兩個以上的音節結合在一起形成有意義的複合音節詞彙,簡稱為「複詞」。這些複詞經由語言學家收集分類,可以被分成很種,其中一種稱為「並列式合義複詞」。簡單的來說,這是指有兩個詞根以並列的方式聯合起來表達一個具有意義的複合詞。這些並列式合義複詞的詞根之間,根據彼此的意義關係又有可以分成幾類,其中一類為兩個詞根的意義相反,又稱為反義複詞,反義複詞也還可以再判斷是否產生義蝕現象。所謂的「義蝕」是指複合詞中的某一個詞根被弱化掉了,或者甚至消失了。弱化現象通常出現於兩個詞根意義相近的複合詞中,例如:「土壤」一詞,「壤」原本的意思是鬆軟的泥土,前面加上了「土」字反而被弱化掉了,詞意重心偏重「土」字;至於消失的現象,我們比較孰悉的稱呼是「偏義複詞」,兩個相反詞根組成的複合詞在特定的語境之下會出現這種現象,舉例來說:我們一笑泯恩仇吧!的「恩仇」只取「仇」的意思。若是我們發現複合詞並沒有蝕義的現象,那還有一個可能是產生變義現象。所謂的「變義」就是兩個詞根組合在一起產生了一個新的意義,不是單一詞根的意義可以判斷出來,兩個詞根的意義也不是並存。舉例來說,領袖一詞就是,它既不是領子也不是袖子,而是產生的一個新的意思稱為領導者。

論述到此會讓人感到頭混腦脹,若是用代號來表示總結以上的論述:漢語構詞法之中,一個並列式合義複詞是由雙音節、兩個單詞以並列關係結合成,用A和B當作詞根來表示就是:A+B=AB。A和B之間有以下幾種對應關係:首先,A與B的詞義,彼此相近或是相同,亦可稱義近同,分別例如:美麗、言語。另一種是A與B的詞義,彼此相關,亦可稱義相關,例如:國家,兄弟。最後一種是A與B的詞義,彼此相反,亦可稱義相反,例如:得失,大小。並列複詞的詞義與內部個別單詞詞義的關係,也可以有下列三種情況:首先,AB的詞義等於A「也是」等於B,(AB=A & B)。另一種是A與B的詞義等於A「或是」等於B,(AB=A or B)。最後一種是A與B的詞義等於「C」,(AB=C),也就是現新的意義。這三種型態的複詞,都有可能出現義蝕現象,也就是說都有可能是偏義複詞。講了這麼多,到底要如何判斷這廂並列式合義複詞是否有義蝕現象,是否為偏義複詞的根據到底是甚麼?究竟是甚麼情況會使得這些複詞的意義偏重某一個詞根?說透了就是根據具體的『語境』!語境對於了解一個詞彙,甚至是一個句子是非常重要的關鍵。我們真的要多花時間在了解語境,甚至要多花心力在了解句子在段落中的意義以及該段落的上下文。

若是有人只有問說:「兄弟、得失這兩個詞是不是偏義複詞?」若沒有提供語境做參考的話是無法回答的,因為是否有偏義端看語境決定。舉個例子:「兄弟」這複詞是相關義,「兄弟鬩牆」的兄弟並沒有偏義,不過,若是向泊車的年輕小夥子說一聲:「小兄弟,麻煩幫我把車子開出來。」這句複詞「兄弟」的意義偏向「弟」,而「兄」的單詞的意義就消失了。「得失心不要太重」,這句話的「得失」是詞組,並沒有偏向哪一邊。不過,下一個句子的得失則是偏義複詞,偏向「失」字,晉書王獻之傳:「獻之遇疾,家人為上章,道家法應首過,問其有何得失。」翻譯出來是說王獻之生病了,家人請道士作法,求神明消災解厄,但是要陳述自己的罪過、有甚麼過失。這句複詞「得失」的意義偏向「失」(過失),而「得」的單詞的意義就消失了。除了詞之外,句子甚至是段落都無法脫離語境而產生意義,也就是說語境賦予這個詞彙該有的意義!

今天文章的題目《取捨之間》的「取捨」兩個字,「取」與「捨」意義分別為「得」與「棄」這兩個相反意義的詞根,所以是反義複詞。至於算不算是偏義複詞,還是要看甚麼樣語境來決定。舉例來說:「好壞之間,我無法取捨」,這句話的「取捨」是「要和不要」引伸出「選擇」的意思,所以並列複詞的詞義與內部個別單詞詞義的關係是AB=C,在這樣的語境之下,取捨就不是偏義複詞。不過,「人生要懂得取捨。」的「取捨」就是偏重在「捨」的意思(AB=B)。寫了這麼一長篇,這篇文章到底想表達甚麼?明明就一個簡單的詞彙為什要弄得這麼一長篇?其實這是關乎取捨之間,我們是要將事情說的簡單明瞭讓人家一聽就懂,還是要說的很複雜讓人家認為跟真的一樣卻是聽得大家一頭霧水?看待事情也是,到底是要收集具體的資訊,仔細的分析問題出在哪,還是要引申出一堆沒有根據的假設性問題,然後去猜測做這些事情背後的動機是甚麼,弄得這件事情很複雜?沒有錯,是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但是動機是甚麼一定要根據「一連串的實際處境」去判斷,除此之外,除非當事人親口說出自己的動機,不然最後只有上帝知道而已。我們真的不應該沒有根據就去隨意猜測別人的動機,或者是單單根據某人這一刻做了甚麼話就斷定是非,而忽略了他在「甚麼情況之下」說了這句話。(此「是非」為反義複詞,沒有偏義,而是AB=A & B)。

再來,「甚麼情況之下」說了這句話,這牽涉「語境」的籌範。語境的主要功能是制約語言的語義、詞語、結構形式以及語言風格等。簡單的說語境就是使話的意思不會「無限上綱」。同樣的一句話,在不同的語境之下就有不同的語義。我們可以將此觀念帶入讀聖經的生活,因為有時會發生聖經金句脫離上下文的語境,造成對聖經的誤解,曾思瀚博士《壞鬼釋經──糾正新約金句的常見詮釋》一書提出廿八句常見經文的誤解,本書告訴我們認識經文的脈絡真的很重要!社青查經班讀完歌羅西書後我們看了一部電影《自由之心》,是講一位非裔美國人被騙去當奴隸,最後幸運逃脫的故事。裡面有一個片段是白人雇主對一群非裔美國人唸聖經,有天早上上工前,白人監工念了一段聖經經文給奴隸們聽:「僕人知道主人要他做些甚麼,卻不準備,也不照主人的意思做;這樣,他會受重重的鞭打。」還多念了幾遍,更強調鞭打這一個重點。真是令人不寒而慄,聖經的確有出現過這節經文,記載在路加福音第12章47節。這段話的語境,就是經文的上下文是說基督要再來,我們必須預備好迎接祂的到來,廣義來說,我們要預備心靈,迎接上帝呼召的時刻,歡迎上帝的呼召進入生命的那一刻。反正說來說去這段經文就是沒有替白人監工奴役別人這件事情背書。結果這段經文卻被斷章取義用來鞭打奴工。

語言真的很奧妙,遣詞用字的取捨、這句話在甚麼語境之下說的、是否被抽離出來斷章取義、是否被加油添醋?我們應該試著還原說這句話的真實目的以及原初受眾所接受的是甚麼含意,人跟人的溝通方式,我想肢體語言是最真實的,這表現出當下此刻、不易修飾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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